作為出口
葡萄糖酸鈉等化工助劑產品的企業,我們一直關注著整個行業的動態和發展,出口企業面對的市場風險非常大,出口國的本地的各項政策都是要非常深入的了解的,因為每一次的產品出口,企業都承擔著很大的風險。不單單是葡萄糖酸鈉產品,亞硝酸鈉、亞硝酸鈣等化工產品的出口同樣有著很大的風險。因此戰略性的出口措施,時刻把握著國際市場政策,熟悉了解出口國的各方面政策,是出口企業必須要做的準備。
據最新2015年2月10日歐盟委員會發布公告稱,對原產于中國的葡萄糖酸鈉和鋁合金輪轂的反傾銷措施即將于2015年10月29日到期,成員國內企業需在自本公告發布之日起至正式到期日前三個月的時間內向歐盟委員會提交反傾銷日落復審申請。其中,葡萄糖酸鈉在歐盟的海關編碼為ex29181600,鋁合金輪轂在歐盟的海關編碼為ex87087010和ex87087050。
2009年8月,歐盟對原產于中國的葡萄糖酸鈉和鋁合金輪轂進行反傾銷立案調查;2010年10月,歐盟作出終裁:對自中國進口的葡萄糖酸鈉征收5.6%~53.2%的反傾銷稅,對自中國進口的鋁合金輪轂征收22.3%的反傾銷稅。
反傾銷是我國各個領域出口產品都要面對的難題,基于我國本土的充沛勞動力,以及新技術的應用,在相關產品的出口上一直都有著很大的優勢,這也是造成我國產品在出庫的時候面臨的問題,我們的優質產品總要在出口國的本土產品競爭中,和政策保護措施中處于被動地位。想要更加良好的應對相關方面的問題,不僅是我們企業要提升技術、改進思維、戰略性出口,同時也是我們國家也在多方面不斷進行努力,更好的將我們的產品推出去,打造國際品牌的過程任重而道遠。